(2026)闽0481强清1号永安华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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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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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华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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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6年3月6日,****点击查看法院作出(2026)闽0481强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华夏****点击查看公司(简称“华夏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4月23日作出(2026)闽0481强申1号《决定书》,****点击查看事务所****点击查看公司的清算组(简称“清算组”)。

清算组因履行职务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拟向社会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点击查看公司进行全面审计。现就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华夏公司基本情况。

2026年5月9日,清算组前****点击查看管理局调查,根据该局提供的工商登记信息,**华夏****点击查看公司设立于2007年5月30日,原名**华夏****点击查看公司(2011年2月15日变更为现名),注册资本26800万元人民币(下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8040248,注册地址:**省**市燕江东路709号,企业类型:****点击查看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宏件。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担保业务和其它法律、法规许可的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和以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月24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工商登记经营状态:吊销未注销。吊销日期2025年12月5日。

二、清算组资料接管情况。

目前可供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的资料包括:

1.清****点击查看公司账册及财务凭证(如有意向可咨询清算组);

2.****点击查看公司相关银行交易记录;

2. ****点击查看公司工商、不动产、车辆、社保、税务等的登记情况,****点击查看法院诉讼、执行、劳动仲裁等的情况;

3. 债权人申报债权提供的有关资料;

4. 清算组接管的部分合同、文件等资料。

二、工作范围

本次审计范围为债务人的全部资产、负债情况,审计机构需依法、依规开展全面审计与资产评估工作,客观公允地反映债务人实际财产状况,****点击查看法院、清算组要求出具各类各项审计报告。

三、工作内容

(一)梳理截至强制清算受理时债务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盘点、造册,协助清算组制作债务人财产状况调查报告;

(二)全面审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债权、债务情况,及时调整账目、报表;

(三)按清算组要求按期提交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债务人所有财产的市场价值并模拟清算价值,包括但不限于于债务人的股权、房产、车辆、机械设备、专利商标、办公用品、应收账款等;

(四)协助债务人处理纳税申报、发票开具等税务事宜;

(五)对债务人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财务行为进行全面重点审计。

(六)按清算组要求按期出具债务人的审计报告;

(七)根据清算组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和债权人询问;

(八)对强制清算期间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并出具强制清算终结审计报告。

(九)根据清算组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四、选聘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具有审计机构相应的资质证书;

****点击查看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

(三)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四)与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五)参评机构必须拥有破产工作或清算工作的相关经验,且近3年内承接过破产或者强制清算评估业务;

(六)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都要能够保证工作需要,具备审计的相应资质、资格要求;

(七)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五、参选文件要求

参与本次公开选聘的审计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至少应包括:

(一)参加债务人强制清算的意向书;

(二)有效的机构注册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许可)证书等;

(三)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的执业资格资质证书;

****点击查看法院备案机构名册的证明;

(五)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机构参与企业破产清算或重整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破产清算或重整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名单及联系方式、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告的提交时间等)并附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六)承诺书:承诺对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擅自变更团队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所提交的材料真实与准确,出具的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内容。

(七)报价函(明确审计服务收费标准,包括收费依据、收费金额及可协商的最大折扣等);

(八)业绩证明,近3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委托合同、审计报告首页等);

(九)近3年无因审计报告失实、****点击查看协会惩戒,****点击查看机关认定承担审计过错责任的情形。

六、审计费用与支付

本项目采取一次性报价,报价应是完成本次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税费等。审计费用将在清算财产第一次分配时一次性足额支付。

七、选定方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机构资质、工作效率和相关项目经验、团队人员配置、服务价格等因素确定中选机构。除一名中选机构外,本次还将确定一名备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清算组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八、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2026年8月28日前将申报文件提交至清算组指定地址,并将扫描件(加盖机构公章、PDF格式)发送至清算组指定邮箱。

清算组地址:**市**区东乾路186号国能大厦7****点击查看事务所。联系人:何律师,电话137****点击查看8687;卢律师,电话,187****点击查看2106。邮箱****点击查看@qq.com 。

九、特别说明

(一)清算组公开聘请审计机构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履行职责,****点击查看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二)中选机构须全面、严格按照服务合同提供服务,如在履约过程中有违约现象导致合同解除,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参评机构若需要相关资料,请以邮件方式向清算组申请并向清算组出具保密承诺书;

(四)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清算组;

(五)参选机构提交的材料需真实、完整,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并追究责任;

(六)本次选聘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参选机构因报名、评审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点击查看清算组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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