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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01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4-25 10:00:00,更正为:2025-05-12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4-25 10:00:00,更正为:2025-05-12 10:00:00。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 序号1★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清查对象和范围
****点击查看政府所拥有、管控的国有资产**,主要包括三类: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核算和管理的各类国有资产进行全覆盖、全口径统计,重点关注土地、矿业权、房屋、车辆、大型仪器设备、长期投资等单位资产,以及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类资产。
2.国有企业资产。清查甄别全市地方国有企业资产,重点关注房屋建筑物、土地、设备设施、存货等实物资产,以及债权、股权、特许经营权(含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高速公路等)、矿业权等其他资产。
3.国有**资产。重点关注水利**、林草**以及未确定权属人的自然**三类自然**资产。其中,水利**包括河道采砂、水**、水利基础设施等;林草**包括林地、林木(含珍稀林木)、草地和湿地等;未确定权属****点击查看政府储备土地、未利用**等。
二、清查要求
1.全面准确清查。准确、完整、真实开展清查工作,准确反映全市国有资产**登记入账、产权权属、价值类别和使用情况等关键要素。建立工作任务台账,重点摸清具有可开发利用潜力、市场化交易价值、盘活利****点击查看政府收入的各类国有资产**,****点击查看政府化债工作衔接。强化清管结合,对于清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和研究分析原因,切实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
2.全面核算入账。对清理出的账外资产,按相关会计准则制度及时组织核算入账;对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在建工程,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对无法进行会计确认入账的资产,可按规定估价后入账。
3.全面确权登记。压实资产管理单位或企业主体责任,对于清查出的应登记而未登记资产,必须按规定确权登记。开辟产权确权绿色通道,对符合法定登记条件的土地房屋,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对因历史遗留问题无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一案一策”推动问题化解,积极创造办证条件;对具有较高潜在经济价值的,“一事一议”专题研究解决路径。
更正为:
一、清查对象和范围
1.采集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和更新所需的基础资料,更新本行政区各类资产清查价格;
2.开展**市全民所有土地、森林、草原、湿地**资产以及**市管理的矿产**资产清查,结合逐级下发的各类**资产清查结果,查清**市内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产底数。
3.开展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的使用权清查以及**市管理权限的矿产**资产的矿业权状况清查,结合逐级下发的各类**资产清查结果,重点理清国有建设用地、矿产等自然**资产的使用权状况。
4.开展**市管理的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实物量清查、价值量核算,汇总省、市级下发的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清查结果。
5.清查范围:**市(不含东部新区)。
二、清查要求
1.清查时点。本次资产清查基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更新时点为2025年12月31日;
2.资产清查原则上按照“省级统一组织负总责,市县分工协作抓落实”的模式开展。在**市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交相应的成果,并按照指定要求及时修改提交。
3.全民所有土地、森林、草原、湿地**资产以及**市管理的矿产**资产清查要形成实物量图层和价值量图层;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的使用权清查以及**市管理权限的矿产**资产的矿业权状况清查要形成产权图层;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实物量清查、价值量核算要形成实物量图层和价值量图层。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2.6.6.履约验收方案 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中2.合同履约地点及第三章3.3.2.商务要求 序号2★服务地点
**市行政区域内
更正为:
**市(不含东部新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2日
1、本项目备案号:5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00002620;
2、监督部门:****点击查看财政局;监督电话:028-****点击查看4330;监督地址:**市人民路90号;
3、采购品目:C****点击查看0700 资产评估服务;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付款方法和条件: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供应商完成全民所有自然**更新时点实物量成果和基准时点价值量成果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供应商提交最终成果,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注:①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②对于满足采购合同约定资金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按时足额支付到约定账户。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内部程序、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采购人无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款项的,应当依照采购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③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开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项目结算申请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否则采购人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不免除供应商的继续履约义务。付款方****点击查看银行转账,采购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合同载明的为准;
6、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7、采购预算:550000元,最高限价:550000元;
8、本项目服务期限:2026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坝街道人民路2号
联系方式:028-****点击查看2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园区兴科中路36号3层303号
联系方式:028-****点击查看507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蒋女士
电话:028-****点击查看5071
****点击查看
2025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