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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点击查看现就对呼鄂铁**梁资产进行信息核定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对呼鄂铁**梁资产进行信息核定服务。对呼鄂线137座桥梁进行信息核定,对核**果出具总结报告。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工商、税务部门正式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大规模资产清查的相关经验和业绩,具有良好的经济信誉。 2、能高质量完成资产信息核定工作,并对核**果编制总结报告。 3、评审时需提供: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近3年内具有代表性的合同复印件1份,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谈判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s://cg.****点击查看.cn)。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2 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5月13日15时30分 至 2025年05月17日17时00分(**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点击查看.cn/),请登录后查询购买;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缴费须知:
(1)购买采购文件可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汇款时应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包号等)。缴纳后不予退还。
(2)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录入标书费缴纳凭证,由平台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
4.3 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请联系采购人。
4.4 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点击查看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4.5 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6 供应商可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9日09时00分00秒(**时间)。
递交须知:
本项目采用线上报价。供应商必须通过投标工具制作并上传报价文件;使用CA加密投递。线上报价成功后系统将发送报价回执。报价截止时间后,线上报价通道将关闭,供应商未完成报价文件上传的,报价将被拒绝。
下载安装须知:
1、线上项目供应商需提前在门户申请办理CA。
2、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国铁线上投标工具】,按照提示安装投标工具及证书等环境)
5.2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自治区****点击查看文化宫路18号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5年05月21日10时00分00秒(**时间)开始谈判,谈判地点为定于2025年5月21日10:00,在新****点击查看公司七楼会议室评审,请报名单位携带评审文件届时参加,报名而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评审的单位,应在评审时间截止前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函告采购联系人。对未提前告知无故缺席评审会或违反其它约束条款的报名单位,采购人有权将其列为不良服务单位。。届时请报价人授权代表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详细地址:定于2025年5月21日10:00,在新****点击查看公司七楼会议室评审,请报名单位携带评审文件届时参加,报名而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评审的单位,应在评审时间截止前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函告采购联系人。对未提前告知无故缺席评审会或违反其它约束条款的报名单位,采购人有权将其列为不良服务单位。
电话:183****点击查看5465
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点击查看
电话:199****点击查看9591
传真:
邮箱: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点击查看.cn)等媒介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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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