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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财政统发工资业务代理服务[****点击查看]成交候选人公示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于2025年9月16日就**市**区财政统发工资业务代理服务(****点击查看)进行公开遴选。现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点击查看小组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成交候选人。现将成交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9月18日00:00至2025年9月20日23:59止)。
得分排序 | 响应供应商 | 响应报价(元) | 得分 | 备注 |
1 | ****点击查看 | 总价:1.00元 | 87.46分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2 | ****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分行 | 总价:1.00元 | 84.47分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3 | ****点击查看公司 | 总价:1.00元 | 82.01分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一)询问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公开遴选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以书面方式提出的,询问文件应当署名,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询问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联系方式见公开遴选文件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异议
1.供应商认为公开遴选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异议,逾期异议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公开遴选文件提出异议的,为获取公开遴选邀请通知书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异议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异议的,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起。
2.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异议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异议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函应当署名。异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异议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采购人地址:**市**区华贵路81号
联系人:邓卫乾,联系电话:(020)****点击查看4636
(四)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点击查看
地点:**市**区天润路445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五)服务热线:
1.采购文件咨询:邹小红,联系电话:(020)****点击查看6112
2.异议受理:****点击查看,联系人:邓卫乾,联系电话:(020)****点击查看4636
发布人:****点击查看
发布时间: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