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矿业工程学校公寓楼屋面及阳台防水整改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DZJC26C000854)网上询价公告

重庆市矿业工程学校公寓楼屋面及阳台防水整改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DZJC26C000854)网上询价公告

发布于 2026-09-09

招标详情

重庆市矿业工程学校
联系人联系人30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90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49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对****点击查看公寓楼屋面及阳台防水整改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3,000 元
项目类型:服务类
价格类型:总价
包 1(标的物种数:1)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采购目录明细 单价限价(最高) 数量 总限价(最高)
目录:审计服务 需求描述: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学校公寓楼屋面及阳台防水整改项目 2. 项目地点:学校公寓楼区域 3. 项目概况:****点击查看学校公寓楼防水老化整改工程,主要对公寓楼屋面约2450㎡区域开展防水翻新,对排查出的52处阳台、卫生间漏水点位进行专项整改,并对部分房间、过道墙面返硝问题完成修复整治。目前本工程已全部施工完成,现场整改内容验收合格。 4. 项目合同金额: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329500元。根据施工合同约定,项目竣工后需委托第三方审计单位开展竣工结算审计,审计结果作为工程尾款结算支付的唯一依据。 二、采购内容 采购本项目竣工结算第三方审计服务,服务内容包含:项目工程量复核、结算资料核查、造价审核、出具正式合法有效的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完成本项目全套结算审计工作。 三、采购控制价 本项目为小额维修工程,施工范围清晰、审计工作量较小。参照**市小额工程审计市场收费标准,本项目审计服务最高限价为3000元,报价超过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通过行采家平台采用电子竞采、网上询价方式采购,实行不超限价、最低价中选原则确定服务单位。 五、服务要求 1. 供应商须具备工程造价、工程审计相关服务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 2. 中选单位须在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计工作,出具正规合法的审计报告书,满足学校财务结算归档要求。 3. 全程保证审计结果真实、客观、公正,****点击查看学校工程结算相关规定。 3,000 元 1 个 3,000 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
网上投标(报价)时间:发布公告后 ~ 2026-09-14 12:00
投标文件上传方式:必须上传
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要求:1. 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在平台上传完整投标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2. 上传材料包含:营业执照扫描件、相关资质材料、报价函(加盖公章)。 3. 所有文件清晰可辨,合并为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符合平台限制。
资格文件上传方式:随投标文件一并上传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结果以线上数据为准,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参与网上投标(报价),则视作投标(报价)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
五、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1. 优先选取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数量更多的供应商;2. 若业绩仍相同,优先选取供货/服务交付周期更短者;3. 前述条件全部一致的,现场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六、商务条款
(一)商务条款:

1. 服务商须严格按照国家、**市现行工程审计规范、造价结算相关规定开展审计工作。
2. 审计成果数据真实、依据充分、流程合规,审计报告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结论客观公正。
3. 出具的正****点击查看学校财务入账、工程归档、结算备查等全部使用要求。
4. 成果资料经采购人审核无误、无异议即为验收合格。

(二)报价要求:

1. 供应商本次报价为包干综合总价,包含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所需的全部费用。
2. 报价包含人工、资料审核、现场核查、报告编制、税费、交通费、后期答疑等所有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 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超限价报价无效。

(三)付款方式:

采购人收到服务商提交的合格完整审计正式报告及发票后,在 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全部审计服务费用。

七、其他要求
(一)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23-****点击查看0803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