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乡镇水厂供水成本审计服务采购公告

忻城县乡镇水厂供水成本审计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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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城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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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水厂供水成本审计服务采购公告

为****点击查看水厂的供水价格核定工作,****点击查看水厂供水运营成本,满足发改部门水价调整成本监审工作需要,我司拟对我县4****点击查看水厂,连续近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供水经营收支、运营成本开展审计服务采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组织公开综合评比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水厂供水成本审计服务采购

2.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3. 服务范围:对我司管理的**县4****点击查看水厂,连续近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供水收入、运营成本等开展审计核算。

4. 服务用途:审计成果用于乡镇供水水价调整,支撑发改部门开展成本监审,执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相关规定。依据该办法,****点击查看事务所****点击查看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的年度财务报告作为成本监审基础资料,不强制要求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但审计资料必须满足成本归集、拆分、定价成本甄别要求。

5. 最高限价:人民币36000元(含税包干总价)。

包干费用包含现场外勤核查、凭证抽查、成本归集核算、数据分析、资料编制、税费、资料装订、后续答疑等,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6. 服务时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全套正式审计资料纸质版及电子版。

二、核心审计工作要求

1. 审计资料需符合《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相关规定,****点击查看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强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 ****点击查看管理站独立拆分核算供水收入、电费、药剂耗材、水质检测、运维维修、人员薪酬、管理费用等各项运营成本。

3. 完成定价成本甄别,区分可纳入水价核定的合规成本与应当剔除调减的成本项目(含财政投资形成资产折旧、户内维修支出、非供水业务开支、罚款、滞纳金及其他无关费用)。

4. ****点击查看分站点、分年度成本明细台账、成本调减说明,数据口径、资料格式需满足发改部门成本监审采信要求。

5. 审计工作完成后,须配合采购人开展成本复核、资料答疑、佐证补充等相关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在国内依法设立,****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证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全程负责现场审计、资料编制及对接工作。

3. 近三年未受到注册会计师行业重大行政处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 具备水务、国企财务审计同类项目经验优先。

四、报价相关要求

1. 本次报价为固定总价包干,涵盖全部服务内容,成交后价格不予调整。

2. 供应商应充分评估本项目多站点、跨年度、成本甄别工作量及执业风险,自主报价。

3. 存在异常低价的,采购单位有权按无效报价处理。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用纸质材料递交,所有材料须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注明“****点击查看水厂供水成本审计服务采购报名材料”、响应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5日(共3个工作日),8:00-12:00、3:00-6:00;

3.递交地点:****点击查看(**县**镇古学路17号,水利局办公大楼一楼);

4.逾期递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名。

5. 报价文件组成(全部加盖单位公章,密封件加盖骑缝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执业证书等主体资格材料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4)信用承诺书;

(5)报价函(注明包干总价、服务承诺、交付期限);

(6)审计实施方案、同类水务审计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六、评选方式

采购单位将对报名单位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维度包含报价、机构资质、项目负责人能力、同类项目业绩、审计实施方案、服务保障及后期配合承诺,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评****点击查看人民政府官网公示3天。

七、限价合理性说明

本项目需对4****点击查看水厂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开展成本核算。本次最高限价36000元,最高限****点击查看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测算确定,结合项目实际工作量综合核定。

八、其他事项

1. 本公告公示期3个工作日。

2. 供应商对所提交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弄虚作假的,取消参选资格。

3. 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文件费、投标保证金。

4. 提****点击查看分站点成本拆分、定价成本甄别调减,无法满足发改成本监审要求的,视为履约不合格。

九、联系方式及其他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72-****点击查看910

本公告由****点击查看负责解释,如有补充或修改,将另行通知。

****点击查看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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