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关于开展2022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第四次公告

新郑市关于开展2022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第四次公告

发布于 2024-11-01

招标详情

新郑市财政局
联系人联系人26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20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37条

立即监控

本单位近五年审计类项目招标1次,合作供应商1个,潜在供应商0
查看详情 >
**市关于开展2022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第四次公告

根据《****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省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2〕189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保障涉农主体知情权,按照自愿申报、审核立项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市范围内县****点击查看农场****点击查看**社示范社、已登记且正常经营运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围绕大枣、蔬菜、水果、红薯以及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二、申报时间:2024年11月1日— 11月30日

三、建设内容: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

四、申报程序: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进行设施建设。申报主体自行下载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管理系统APP,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依规编制《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并****点击查看委员会、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备案,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市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负责项目审核,确定预立项结果,并对建设主体进行公示。

五、补贴标准:根据上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有关要求,采取“双限”适当支持,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其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投资的30%,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按照《2022年**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贴标准》,以净容积为补贴计算依据。

其他部门申报过同类补贴的不可重复申报。

咨询电话:0371-****点击查看5024或0371-****点击查看5014

****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

****点击查看

2024年11月1日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查看完整分析
本单位近五年审计类项目共招标过 1 次; 共合作审计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河南****公司
查看完整分析
核心业务: 审计, 中标 1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河南, 中标 1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查看完整分析
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