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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二、 采购项目名称:大****点击查看开发区公益慈善组织专项审计
三、 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四、 采购内容:
大****点击查看开发区公益慈善组织专项审计
一、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点击查看开发区公益慈善组织专项审计
三、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四、采购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大****点击查看开发区公益慈善组织专项审计
(二)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8日止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持有有效的《****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审计执业记录。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CPA)资格,并有至少5年以上审计工作经验,****点击查看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业务者优先。
4.项目评审开始**行查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信用**”网站(https://xyln.****点击查看.cn/)、“信用**”网站(https://credit.****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点击查看.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审计范围
纳入**市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清单的****点击查看基金会)以及从事公益活动的社会组织(以 下简称“全市性公益慈善组织”),共4个。
具体为:1.****点击查看岛****点击查看联合会(成立时间2014年2月18); 2.大****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服务中心(成立时间2025年04月15日); 3.大****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服务中心(成立时间2025年04月28日); 4.大****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中心(成立时间2024年10月30日,无募捐资格)
(五)审计内容
1.审计年度:对全市性公益慈善组织自2020年度起开展管理运行状况开展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如发现存在违规、异常或疑点情况,将视情况追溯检查其往年的记录和资料。
2.审计内容:通过查看工作报告、管理制度、资金筹集、项目运作、会计报表和相关账簿等资料,全面核查被审计单位的内部管理运行情况,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检查社会组织年度报告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包括并不限于由相关被抽查审计社会组织报送的自查自纠反馈内容。
2.检查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检查党建、项目等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检查有关决策记录和财务资料,查找是否存在党建缺失、党组织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决策机制失效、未履行重大事项报备义务等治理方面的问题;检查按制度换届情况;检查按照章程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检查是否有公务员或退(离)休领导干部违规任职的情况。
3.检查收费情况:会费收支情况(社会团体);开展评比、表彰、达标或举办研讨会、论坛、展会、培训及收费情况;开展技术审查、论证、评估、检验、评价、检测、鉴定、鉴证、证明、咨询、试验等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及收费情况。
4.检查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情况:检查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的主题和内容是否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社会组织****点击查看机关****点击查看机关联合举办的情况;社会组织是否存在举办研讨会、论坛管理不严,为相关人员发表危害国家统一、安全和民族团结,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等言论提供平台;违反社会组织重大活动其他要求等情形。
5.检查分支(代表)机构管理情况:检查社会团体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程序是否合规;是否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名称是否规范;是否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下再设分支机构;分支机构财务是否纳入社会团体统一账户;社会团体对分支机构的管理是否到位。
6.检查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属性情况:检查社会服务机构是否存在营利性行为,是否向出资人、举办者、捐赠人、理事、监事等分配或者变相分配组织财产,是否侵占、私分、挪用社会服务机构财产等。
7.核查募捐活动与捐赠管理的合规性。审查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是否取得合法资格或按规定备案,捐赠接收程序是否规范,捐赠票据的开具、管理是否合规,接收的捐赠款物是否及时、准确、完整登记入账,应急募捐活动开展是否高效。
8.核查项目执行的规范性。检查慈善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等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业务活动是否按照组织章程和业务计划开展,资金流向是否异常。
9.核查是否存在以公益慈善名义开展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审查组织的各项活动,坚决杜绝以公益慈善为名进行欺诈、非法集资、洗钱等违法违规行为。
10.核查是否存在违反《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和违反非营利法人属性的行为。包含通过关联交易转移、侵占慈善财产的行为、私用、挪用、截留、侵占慈善财产等行为。
11.核查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检查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公开及时性、渠道合规性、信息真实性。
要求:请各供应商于2025年9月18日17:00前,将资质、报价材料以电子文档(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电子版各一份)方式发送至****点击查看@163.com邮箱。反馈文件统一命名为:“**单位采购需求征求意见材料”。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
2、采购人名称: ****点击查看
联系人: 王垚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3128、165****点击查看1807
传真: 0411-****点击查看0507
地址: 大****点击查看开发区**路600号(管委会309室)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
2、采购人名称: ****点击查看
联系人: 民政科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2216
传真: /
地址: 大****点击查看开发区管委会713室
※特别说明:根据《****点击查看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点击查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