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穗埔财函〔2025〕7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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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4-07
广州****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5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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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2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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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市**区十三纬路37号(4-12)

法定代表人:齐梅娟

被投诉人1:****点击查看中学

地址:**市**区石化路166号大院

被投诉人2:****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市**区南翔二路31号自编四栋五楼自编509室

相关供应商:****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石基镇市莲**浦春段32号(厂房C)101

当事人:无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2,000,000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代理机构于2024年9月6日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0月16日发布****点击查看为中标供应商的结果公告。

投诉人就“事项一所投产品双门远红外线不锈钢餐具消毒柜活动车型不具备国家相关行政许可规定及要求”“事项二中标人的投标总价不明确,中标结果也无效”的问题,投诉人于 2024年 10月21日日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024年11月1日,代理机构作出书面答复质疑。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2024年11月8****点击查看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

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过程中,启动了向相关当事人、相关单位调查取证及组织专家论证的程序,总计82个工作日,该期间不计入投诉处理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点击查看人民政府(**市**区水西路12号A栋2****点击查看中心,020-****点击查看8878)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点击查看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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