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畅越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四川畅越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于 2025-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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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畅越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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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8日 17:12 **

选聘公告2025年4月29日,****点击查看法院作出(2025)川01破终13号民事裁定书,****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受理南****点击查看公司(以下简称“胜议公司”)对****点击查看(以下简称“债务人”或“畅越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点击查看法院根据上述裁定书的内容,于2025年5月16日作出(2025)川0105破申24号民事裁定书,****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的破产清算,并于2025年6月6日作出(2025)川0105破6号决定书,指定****点击查看事务所****点击查看公司的管理人,王星欣为负责人。


****点击查看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点击查看法院,管理人决定采用公开招募的方式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畅越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石玉伦,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56066F,注册地址为**市**区玉沙路90号4楼403室,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监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畅越公司共设立了7家分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和****点击查看公司3家分公司处于存续状态,其他均已注销;畅越公司投资设立了2家子公司,目前均已注销。


畅越公司实际经营地址为**市**区迎宾大道299号广高**19栋15楼,该办公地址原为**广****点击查看公司所有,****点击查看公司办公,畅越公司未正常经营。2025年6月,该****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成交,根据法院的要求,管理人已将****点击查看公司的财务资料、档案资料搬至**管理人处,****点击查看公司已无实际办公地点,畅越公司留存的资料现均放置于管理人处保管(地址:**市**区龙腾东路2****点击查看花园商务楼6楼)。


****点击查看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畅越公司总资产为7938.00万元,总负债为5151.72万元,净资产为2786.2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过管理人初步梳理,****点击查看公司涉及的尚未结算的金额较大的工程项目约20个左右。

二、本次选聘的目的


本次公开选聘中介机构的目的****点击查看公司破产清算的相关工作,****点击查看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情况,并为开展破产清算的相关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三、审计评估的主体范围


本次选聘中介机构的审计评****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和分公司(以下统称“畅越公司”)。

四、参选机构的资格条件


****点击查看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


(二)参选机构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开展审计和评估业务的资质证书。


(三)参选机构派出参与服务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不少于5人,并且人员应具备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需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


(四)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参选机构近五年内承接过企业破产案件的审计、评估工作,具有破产案件的审计和评估相应的经验;


(五)参选机构与本案无利害关系;


(六)参选机构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七)参选机构为提高工作效率以联合方式(审计、评估联合)参选的,可以结合得分综合情况优先选择确定。

五、中介机构的工作内容


(一)审计机构


1.对债务人的财务情况进行破产案件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完成期限要求:2025年9月5日前出具正式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股东出资情况及资本充实情况;


(2) 固定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3) 对外债务情况;


(4) 资金流向情况;


(5) 职工工资欠付及社保、医保费用缴纳情况;


(6) 核查对外应收款项情况;


(7) 核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点击查看公司财产等情况;


(8) 资产出租情况(包括租赁资产明细、租金支付、欠付租金等情况);


(9) 配合其他机构的工作;


(10) 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2.协助管理人核查债务人及关联方在人员、财务、业务等方面是否存在高度混同,并出具相应专项审计报告。


3.针对《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内容,按管理人要求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4.按照法院或者管理人的要求,就其他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就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5.积极配合管理人推进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梳理截至破产受理日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及潜在债权人;协助管理人做好债务人接管工作;协助管理人制作财产状况调查报告;针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以及职工债权出具独立的审核意见,并协助管理人编制债权表等。


6.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的询问。


7.协助为债务人处理记账和纳税申报相关事宜。


8.根据管理人要求就债务人的相关工程项目的资金收支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协助管理人与项目负责人进行结算。


9.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二)评估机构

协助管理人做好对债务人接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料、印章、账簿凭证、相关财产等);


2.配合管理人完成对债务人的清产核资工作,对债务人资产进行清理、盘点、造册;


3.按管理人要求的评估基准日,对债务人全部资产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评估机构就债务人资产全部或单独出具评估报告),资产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清算价值等;


4.按照管理人要求出具破产清偿率分析报告;


5.根据法院或管理人要求,对债务人拟剥离或处置的资产、担保财产及其他专门问题出具专项评估报告;


6.破产期间,资产变价处置前,如发生评估报告期限届满的,按照管理人要求重新出具评估报告或相关说明;


7.****点击查看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8.其他法院或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应当由评估机构出具的其他报告、说明或完成的相关工作。


中介机构的具体工作内容以实际签署的业务委托服务合同的内容为准。

六、工作要求


(一)审计、评估机构一经选定,须组织工作人员在选后3个工作日内(暂定,具体以管理人通知为准)入驻管理人指定地点开展工作。


(二)审计、评估工作须在管理人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如在指定时间不能完成,应提前书面提出延期,并阐述理由。


(三)审计、评估机构应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专业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按照管理人的要求逐项核实、落实重点事项。


七、服务费用说明


(一)服务费用报价为本次选聘的重要考量因素,本项目报价为一次性包干总价方式报价(含税价),报价中应包含中介机构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差旅费、食宿费、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由参选机构自行报价,报价金额和项目应当明确。


(二)因破产案件的特殊性,最终选定的机构需垫资开展工作,相关费用****点击查看法院批准后予以支付,具体由管理人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决定审计、评估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


(三)如审计、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四)参选的审计、评估机构应当综合考虑本案所涉及的工作量进行报价。参选机构关于本项目的报价为最终报价,不再调整。


(五)本案目前处于破产清算程序中,如本项目破产程序中因对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者报告过期等原因需要出具新的或者补充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六)综合考虑本项目的资金情况和项目工作量,本项目的审计机构费用服务最高限价为6万元,评估机构费用最高限价为4万元。各参选机构的报价不得高于上述报价,超出限价报价的报价无效。


(七)报名机构承诺,若被确定为中选机构,报名机构无条件接受二次价格磋商,如拒绝参与磋商的,视为中选无效并取消中选资格。

八、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报名机构应按本公告要求准备本次公开选聘中介机构的报名材料,材料一式三份,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报名材料的相关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报名机构提交的报名材料封面及落款处应加盖公章,全部文件加盖骑缝章。报名材料纸质版应包装在一个封套中,封套应加贴封条,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报名机构单位章。


(一)封套上应写明:


选聘名称:****点击查看管理人

报名文件名称:****点击查看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报名文件

报名机构名称:

报名机构地址:

报名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报名材料包括下列内容并按下列先后顺序编制:


1报名确认函(见附件1)。

2.承诺函(见附件2)。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

4.参选机构主体资料,具体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相关经营资质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见附件4);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联系方式确认书(见附件5)。

6.关于本项目报价,报名机构结合本项目拟开展工作情况及最高限价,进行报价。

7.类似项目业绩及经验介绍,包括报名机构的竞争优势:执业资质、近五年(2021年至今)相关项目服务的业绩【评估机构、审计机构的相关业绩包****点击查看公司、大型企业提供破产服务案例等、经验介绍及证明材料需提供相关业务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8.关于本项目组织力量配备的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机构派出团队人员数量及名单,包括项目负责人及核心人员简历、资格证书等。

9.关于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包括对项目的理解,含项目基本情况、项目重难点分析及相关建议;项目服务方案,含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重难点分析、服务工作成果等;项目工作实施计划。

10.其他报名机构认为应提供的必要材料。

在必要情况下,管理人将对报名机构开展调查,并要求报名机构对报名材料有关内容进行解释或说明。

九、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机构应最迟于2025年8月15日17:00时前(以管理人收到时间为准)现场或邮寄提交封套密封的纸质版报名材料,报名人需自行承担报名所产生费用。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市**区龙腾东路2****点击查看花园商务楼6楼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联系人:****点击查看管理人


联系电话:187****点击查看2664、181****点击查看4768


(三)撤回报名


在报名材料提交时间截止前,报名机构可以撤回已递交的报名材料,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


报名机构撤回已递交报名材料的书面通知应由报名机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报名机构公章,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扫描件后,向报名机构回复确认撤回的邮件。

十、评审程序


(一)资格初审


管理人将在收到全部报名材料后,初步审查报名机构是否符合参选条件。符合参选资格的报名机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不符合条件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二)评审


报名期满后,****点击查看小组,****点击查看法院的监督下对参选机构进行书面评标。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及声明


(一)参选机构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接受本公告所述全部内容。


(二)****点击查看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综合考虑各参选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服务方案、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一家中选及备选机构。


如中选机构不签订协议或在协议签订后不履行委托协议导致合同解除的,管理人可决定直接与备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三)关于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参选机构的参选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如需查询结果,可于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后联系管理人。


(四)审计、评估机构入场时间以管理人通知为准,如因案件原因,经管理人决定不进行审计、评估的,管理人有权不签订委托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解除合同,管理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如根据案件情况,管理人决定仅开展其中的部分工作的,管理人可根据工作量据实调整最终结算金额。


(五)为提高选聘效率,如果报名参选的机构低于三家的,在符合全部报名条件的情况下,管理人在综合考虑报价的合理性的基础上,可以从中确定入选机构,不再重新进行选聘。如只有一家机构报名且符合全部报名条件的,管理人有权直接确定该机构为中选机构,也有权根据报价情况再次公开选聘。


(六)参加本次评选的机构须对从本次选聘过程中获知的信息及数据严格保密,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泄露。


(****点击查看公司管理人编制,本公告中所列情况,供意向中介机构参考,不视为管理人的承诺。本次选聘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点击查看公司管理人所有,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选聘程序。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管理人另行向各参选单位进行解释和说明。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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