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旅游直通车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3-0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特定资格要求做调整,由“供应商须具备客运经营许可证”更正为“****点击查看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详见变更后的招标文件。 2.原公告“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采购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时间:2025年03月07日08时30分至2025年03月15日16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其他内容不变,望周知!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06日09时2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也可报名后将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点击查看@163.com)。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解密时间: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电子设备,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 4、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供应商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的方式。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本项目二次报价(最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上填报,规定时间30分;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市府大路363-2号
联系方式:024-****点击查看36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省**市**区天赐街7-3号(815)
联系方式:024-****点击查看7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晋莹、王贺
电 话:024-****点击查看2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