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权利人韦小凤、覃秀华申请办理位于**市**区**镇上和街132号的不动产登记事宜。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地籍调查规程》(GB_T 42547-2023 )以及《**市解决不动产登记涉房涉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组织了调查与测量,占宗地面积72.47平方米。根据韦小凤、覃秀华持有桂房证字第****点击查看533号房屋所有权证,韦小凤、覃秀华所占宗地为国有土地,其权属来源清楚、无纠纷。现将该房屋所占宗地的四至界线(**王银生房屋、南至上和街、西至曾吉祥房屋、北至空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2024 年11月29日至2025年 01月 10日。若对公告的地籍调查结果有异议(若对公布的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界址边线等有异议者),请于 2025年 01月 10日前,持与公告内容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到****点击查看(地址:**市**区高家堡西路1****点击查看中心二楼,电话:0778-****点击查看562),申请办理复查手续,在公告期内未提出异议的,即认为公告结果有效,以公告结果确定权属界线。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