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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洪梅镇2025-7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社会稳定评估服务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市洪梅镇2025年度第七批次,地块位于梅沙村,总面积约0.4155公顷(折合约6.2325亩)。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点击查看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出具社会稳定评估报告。 | ||
否 | ||
投资额(¥62,000元) | ||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 | ||
无 | ||
无 | ||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服务内容。 | ||
¥62,000元 | ||
以上金额包含编制报告的所有支出以及合同司法见证费等费用。 | ||
否 | ||
否 | ||
2025-09-15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