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项目已完成验收,现进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公示期满后将撤销下列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向我局劳动监察科(联系地址:**市**区丽阳街491号3幢2楼209室,联系方式:0578-****点击查看156)书面提出异议。
**区老竹镇徐庄村**一号垦造耕地项目 总包单位:丽****点击查看公司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经办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分行 专户名称:**区老竹镇徐庄村**一号垦造耕地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市****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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