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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经上级主管部门发文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其余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40%、其余资金6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委托代理机构为****点击查看),现对该项目的用地报批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主要招标内容为:完成**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建设用地报批及施工临时用地报批相关工作,包括规划额度申请、表土剥离方案编制、林地报批、用地组件报批、施工临时用地报批与复垦(恢复)方案编制、施工临时用地不可避让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选址论证报告编制、施工临时用地使用林地相关报告编制和报批、施工临时用地使用草地相关报告编制和报批工作及土地综合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4号线一期工程地类套合、三区三线套合、政策咨询)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本次工作范围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257 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有效的企****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有效期内的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用地报批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制件。若合同未能体现上述工作要求的,还须提供合同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03月12日至2025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2.地点(网址):https://ygcg.****点击查看.com。
3.方式:投标人登陆**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点击查看.com)自行获取。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主页“投标人入口”登录后,点击【网上报名】-【项目报名】,找到对应项目,点击报名。完成后在【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中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03月26日09时30分00秒(**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投标人须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到**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点击查看.com)。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s://ygcg.****点击查看.com/detail?articleId=298。
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点击查看.com)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并和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交互。
注:本项目为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的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须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电子投标,无法接受线下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合理安排好时间准时投标。
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点击查看.com)上发布。
六、其他事项
1.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0575-****点击查看3055/137****点击查看4411/153****点击查看8176。
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将**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安装完成后,通过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注:投标人先要申领CA,取得CA后需要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手册》(https://ygcg.****点击查看.com/detail?articleId=298)。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需要一定时间,建议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
2.系统使用费
**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点击查看.com)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本项目成交系统使用费为成交(中标)价的千分之二点五(2.5‰)
。中标人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点击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联 系 人: | 李工 | 联 系 人: | 徐梦丽、凡凯 |
电 话: | 0575-****点击查看1106 | 电 话: | 135****点击查看3509、157****点击查看6266 |
地 址: | **市越****点击查看大道386号地铁大厦 | 地 址: | **市**区建国北路586号海华嘉联华铭座15楼 |
纪律监督部门: | ****点击查看纪检监察部 | ||
联 系 人: | 姚先生 | ||
电 话: | 0575-****点击查看0052 | ||
地 址: | **市越****点击查看大道386号地铁大厦 | ||
2025年0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