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信息,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10月至2024年1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1 | 关于耕地保护有关技术服务项目 | 采购内容:1、****点击查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成果市级汇总服务项目 2、****点击查看耕地**质量分类更新与监测相关服务项目 3、****点击查看征收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及相关服务;主要功能或目标:1、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到2022年底启用划定成果,时间已过两年,客观上存在流入流出情况,2021、2022年两年来的合法批准建设用地未衔接调整彻底,“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难免会存在少量非耕地情况。为巩固划定成果,严守耕地红线,有效处置成果启用前形成的少量非耕地问题,按照《****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号)《****点击查看**厅****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点击查看林业局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3]31号)完成****点击查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成果市级汇总工作。 2、为贯彻落实《****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点击查看149号)和《****点击查看**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办发〔2023]2号)要求,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49号)和《****点击查看**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办发(2023]2号),结合市域实际,开展对市域内耕地**质量分类更新与监测工作。 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关于制定和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征收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管理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点击查看**厅印发《**省征收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3]23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市域实际,开展对县域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需满足的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 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财务审计报告:****点击查看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2023年,任意一年,****点击查看公司按照实际成立年限提供)或提供其****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公告发布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公告发布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查询截图),****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4.00 | 2024年11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点击查看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