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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 | 发布日期:2024-12-11 |
关 键 词: | 意见,规定,公告,制度,服务,计划,经济,资产,经营,项目,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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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 |
2024-12-11 |
意见,规定,公告,制度,服务,计划,经济,资产,经营,项目,集体 |
****点击查看委员会****点击查看政府批准,****点击查看办公室、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8月30日,****点击查看供销社党组书记和****点击查看供销社主任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
张毅同志和赵永兰同志任职期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点击查看供销社建设,带动涉农企业经营
一是加强基层供销组织体系建设,助力“百规千企万户”行动,实现供销组织村社全覆盖。二是加强基层示范社建设,带动涉农企业壮大经营。积极与县内各示范社、优秀涉农企业联合共建基层示范社。
(二)培育助农载体,提高农业发展能力
一是寻根把脉,对症开方。结合**实际,组织各类专家和博士服务团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调研和座谈。二是提升技能,储备人才。将职业技能人才培训纳入财政 项目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聚焦基层社、家庭农场、专业**社切实需求,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班,邀请省社、市社领导以及在农村发展有先进经验的优秀人才进行授课。
(三)“抱团”联合发展,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一是积极参与向上投资,联合发展。2023年,入****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和**供销****点击查看公司。二是积极向下投资,以点带面。与当地优质农民专合社、企业能人**,投资组建本地基层示范社,带动区域农业经营发展,农民就业。
从审计情况看,张毅同志和赵永兰同志任职期间,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本次审计也发现,张毅同志和赵永兰同志在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按规定将社有资产收****点击查看供销社**发展基金。
2.未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3.“三重一大”制度和党组(班子)议事规则的重大资金支出标准不一致。
4.大额支出事项未经决策提前列支。
5.未按规定开设专户、设立专账。
三、审计整改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