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扩建工程征收
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征收土地预公告的安排,****点击查看**局、****点击查看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民政局等部门,于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8日期间在铅厂镇稳下村、石底河村开展了土地现状调查及确认。现将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范围
土地坐落:铅厂镇稳下村、石底河村。
二、被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地涉及铅厂镇稳下村楼下组、稳下村农民集体,石底河村长河坝组、窝里组、石底河组、冷水潭、岗上组、石底河村农民集体(具体拟征收权属见附件1)。
三、调查结果
(一)土地情况
经勘测定界及调查确认,本次拟征地面积51.8744公顷,其中:农用地43.0303公顷(耕地7.5634公顷,其中:水田7.06公顷、旱地0.5034),建设用地0.4777公顷,未利用地8.3664公顷(见附件2)。
(二)青苗、树木等情况(见附件3)。
(三)农村村民住宅(房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情况(见附件4)。
四、异议处理办法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调查确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凭相关证据材料在公告期限内口头或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对口头提出的申请予以记录。参加调查的单位将予以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5日(注: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附件:1.拟征收土地权属调查确认图
2.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权属、地类、面积)
3.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汇总表(青苗、树木等)
4.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汇总表(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联系单位:****点击查看**局
联系地点:**县横水镇阳岭大道48号
联系人员:王声亮
联系电话:189****点击查看0606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