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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募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石家****点击查看协会因出现法定解散事由后未成立清算组,****点击查看**局申请,****点击查看法院经审查,于2026年8月17日****点击查看**局对石家****点击查看协会的强制清算申请。
为维护石家****点击查看协会资产整体价值,切实保障广大债权人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审计、评估机构招募公告。
01
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报名人平等适用;
(二)本公告的有关内容是清算组基于工作掌握情况作出的事实陈述,意向报名人在确定参与审计工作时,除参考本公告外,须自行完成尽职调查,独立判断、风险自担。清算组不对本公告内容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委托的约束性效力,仅作为参考资料使用,因此产生的纠纷清算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赔偿责任;
(四)特别说明:本次选聘不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清算组所有。
02
基本信息
石家****点击查看协会(以下简称债务人)成立于2015年4月24日,注册资金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杨林怡,性质为社会团体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89542R。****点击查看机关****点击查看民政局,开****点击查看**局交通管理局,住所地为**省**市**区中华南大街476号。经营范围为调查研究、经验交流、业务培训、咨询服务。
03
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审计机构工作内容及要求
对债务人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等财产状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核查债务人提供的资产清册,组织盘点债务人现有财产;
2.核查债务人债权、债务情况,完善债权债务清册;
3.全面核查债务人财务状况,完成账目、报表调整;
4.协助清算组办理债务人呆账、坏账核销,处理债务人资产盘盈、盘亏及报废等相关事宜;
5.参与债权审核工作,对未申报债权编制债务明细表,出具债务明细表专项鉴证报告;
6.根据清算组要求出具有关期后事项说明;
7.向清算组报告审计工作情况,答复相关询问;
8.对特定事项开展专项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1)注册资本缴付情况专项审计,核实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形;(2)财务混同及关联交易专项审计,包括债务人为关联企业、股东及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债务人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大额资金往来及该往来的性质判断等;(3)重大债务专项审计,包括供应商欠款、拆**置补偿、民间借贷融资等债务的形成、支付及欠付情况;(4)如发现债务人存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审计机构应当及时向清算组作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5****点击查看协会组成人员是否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债务人财产;(6)协助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税务债权核查等税务事宜,就债务人历史遗留税务问题提出咨询建议,对清算方案涉及的税务问题出具咨询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税种的减免方式和实现路径、从税务优化角度对清算方案或交易结构提出调整建议等。
9.根据清算工作实际开展情况,****点击查看法院认为需要由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二)评估机构工作内容及要求
1.对债务人截至强制清算受理日的全部资产价值进行专项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2.对债务人的担保财产(包括对应法定优先权的财产)按所对应的债权分类统计,单独出具该部分资产的评估结果;
3.对债务人截至强制清算受理日模拟强制清算状态下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4.对债务人的特定资产,按照清算组要求出具该特定资产的评估报告或评估明细表;
5.根据清算组要求,出具有关后续事项说明;
6.向清算组报告评估工作情况,并回答相关询问;
7.****点击查看法院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评估专业服务。
04
报名条件
(一)报名单位应为依据中国法律****点击查看事务所、评估机构,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资质状态正常,机构经营状态正常;
(二)报名单位应当入围《****点击查看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报名备案名单》,并具有相关业务经验;
(三)报名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与本次强制清算案不存在利害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情形;
(四)报名单位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配备与专业技术能力;
(五)报名单位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受到行政处罚,无违法违规记录;
(六)报名单位近3年内,具有办理企业审计、评估工作的业绩,同时拟指派参与本次服务的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应具备丰富的企业审计、评估工作经验;
(七)报名单位近3年内,具有企业强制清算案件服务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05
报名文件要求
参与本次选聘工作的审计、评估机构应在报名期限截止日前向清算组提交申报书及相应证件、资料。
申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参与意向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合同范本;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有效的审计、评估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的审计师、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强制清算案件工作经验介绍;
(五)审计、评估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及本机构参与企业审计、评估工作经验;
(六)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报价及是否接受垫付前期费用的说明;
(七)报名单位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符合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派出的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并保证投入本项目的工作时间,未经清算组同意不得更换派出人员;
2.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开展工作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4.坚持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5.保证出具的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6.按照清算组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审计、评估报告;
7.接受法院、债权人和清算组的询问,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8.明确说明出具审计、评估报告的时间。
注:上述材料须编制成册,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后在报名期限内提交给清算组,同时将文件扫描版发送至清算组邮箱。
06
选聘方法
报名期限届满后,清算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则,重点审查报名单位与本次强制清算案是否存在利害关系,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情形;同时逐一审核报名单位是否符合报名文件要求、资质要求、业绩要求;综合考量报名单位规模、报价费用合理性、是否有强制清算案件相关工作经验等方面,对报名单位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判,依法确定本次选聘的入选机构。
最终入选结果确定后,清算组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未被选中的机构,清算组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07
费用说明
(一)审计、评估机构开展工作过程中产生的餐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均自行承担;
(二)费用支付:因强制清算案件存在特殊性,费用支付将在债权清偿过程中统一支付,由清算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审计、评估费用的支付时间;
(三)若审计、评估机构未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工作,或出具的报告存在遗漏事项,清算组有权相应调减服务费用或解除委托。
(四)本项目强制清算程序中,若因调整审计、评估工作内容与事项,或原有报告过期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出具新报告或补充报告的,不再额外收取费用。
08
报名方式
(一)报名地点:**省**市**区槐安东路105****点击查看广场A座11楼。
(二)报名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名。
(三)报名或咨询联系人:庞律师电话:156****点击查看1852
(四)报名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09
特别提示
(一)本次选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石家****点击查看协会强制清算案的审计、评估机构,本公告对所有报名者同等适用。意向报名单位向清算组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接受本公告全部内容。
(二)本次选聘公告由清算组编制,最终解释权归清算组所有。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清算组出具的书面通知为准。
诚挚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本次强制清算程序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开招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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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