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下1名公职律师经执业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定为“称职”的公职律师1名:张海舟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点击查看提出。
公示电话:0580-****点击查看261,传真:****点击查看727。
****点击查看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