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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县南二环、西二环水校至**路闭合段及景秀路**线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清算工作”工****点击查看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购买服务计划
为开展好**县南二环、西二环水校至**路闭合段及景秀路**线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清算工作,根据《****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点击查看财政局印发的《****点击查看财政局关于****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指导性目录的通知》(富财通[2024]27号)文件精神,****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县南二环、西二环水校至**路闭合段及景秀路**线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清算工作”工****点击查看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南二环、西二环水校至**路闭合段及景秀路**线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清算工作”工****点击查看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目录代码:B0302,审计服务)
二、购买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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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主要内容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县南二环、西二环水校至**路闭合段及景秀路**线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清算工作”工****点击查看公司财务审计工作。
五、预算资金
(一)编制费用按照含税包干价48万元核定。
(二)资金来源:工程项目专项资金
六、承接标准
第三方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要求。
七、目标要求
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现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公平公正出具审计报告。
八、购买方式
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点击查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项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范围,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的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公示期为2025年4月14日至4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段春宏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6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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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