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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政主要****点击查看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8号)及《**市加强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干部管理工作需要,****点击查看集团内部管理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现通过竞争性磋****点击查看事务所。欢****点击查看事务所前来我司现场了解项目详细情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点击查看
(二)采购人地址:**自治区**市**区**大道75号
(三)项目名称:集团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审计对象:集团内部管理领导干部(具体以审计通知书为准)
(六)审计内容:****点击查看集团决策部署情况;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廉洁从业情况;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
(七)服务地点:**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服务周期:自审计组进场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九)资金来源:集团自有资金
(十)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为含税包干总价,包含审计人员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等全部费用。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主体资格: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持有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承担过至少一项经济责任审计或类似专项审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审计报告封面等证明材料)。
(三)财务状况及社保纳税要求
提供近一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证明财务状况良好;
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四)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无行业行政处罚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
(五)合规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允许分包、转包审计任务。
(六)其他要求(项目人员):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且具有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经验;项目团队除负责人外,须至少配备1名成员。
三、磋商程序
(一)磋商文件获取
时间:公告发布日期至2026年10月25日18:00;
方式:集团官方公众号在线免费获取,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二)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5日18:00;
递交地点:**自治区**市**区**大道75****点击查看集团审计风控部;
递交要求:响应文件需包含本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对应的证明材料及报价函。响应文件需胶装成册,不得散装、活页装订。文件需清晰标注页码和目录。全部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三)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6年10月26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磋商地点:**自治区**市**区**大道75号采购单位会议室;
参会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到场参会,授权代表需持授权委托书。
(四)磋商流程
1.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后续评审;
2.磋商小组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逐一进行现场磋商;
3.磋商结束后,各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二次报价);
4.磋商小组依据最终得分确定中选候选人。
四、评审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开展本次磋商评审工作,评审满分为100分,综合评定各供应商实力。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如出现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最终得分相同的情形,****点击查看小组综合比较业绩、服务方案、人员配置等因素确定中选候选人。附评分表。
五、结果公示
本次磋商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在****点击查看公众号公示中选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单独通知。公示期内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采购人3个工作日内答复;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
六、联系方式
唐女士,电话:181****点击查看1091
七、其他事项
(一)中选供应商须按本公告要求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含保密条款,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所有响应文件产生的编制、差旅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予补偿。
(三)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资质等材料进行核查,如发现虚假材料,取消中选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监督电话:0891-****点击查看693****点击查看纪委)。
(五)本次采购最终解释权归****点击查看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