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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集团怀****点击查看公司2011-202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并接招标人通知,30日历天内完成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最高限价:5万元
6、公告日期:2025年9月16日
7、公告期限: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19日
二、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繁华大道南百鸟路东中环城C座1711室
供应商报价:46980.00元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若投标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群峰汽贸三楼313室,联系电话:159****点击查看5478。投标单位(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点击查看@qq.com邮箱。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供应商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供应商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
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查看
地 址:**县禹王中路523号
联 系 人:孟先生
电 话:185****点击查看3113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西关街道华洋新世界6#楼6层
联 系 人:钱工
电 话:159****点击查看5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