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2025年**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安排,区财政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取了****点击查看**公司(以下简称“你单位”)为2025年代理记账机构业务监督检查对象,主要是对该单位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及其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包括:设立条件、专职从业人员、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现已检查完毕,对该单位的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整改通知书文号:荔财其〔2025〕279号
二、检查项目名称:代理记账机构业务监督检查
三、被检查人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四、法定代表人: 叶嘉雯
五、存在问题:
(一)2名专职人员未完成202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上述事项不符合《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第三条 “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四条“……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以及《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第三十七条“从业人员应当自觉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
(二)与委托方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书》上未明确记载以下内容: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的责任、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业务交接事宜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上述事项不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应当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应当明确下列内容:……(四)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的责任;(五)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业务交接事宜。”以及《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第八条“委托合同除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一般性规定外,至少还应包括以下内容:……(八)解决争议的方法;……”的规定。
六、整改通知书要求:
(一)按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点击查看财政局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要求,做好单位专职会计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习工作。你单位专职从业人员应按时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以保证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二)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规范订立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委托目的、委托范围及双方责任与义务等事项。规范开展代理记账业务,保障代理记账服务质量,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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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