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2025年**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安排,区财政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取了**燎原****点击查看公司为2025年代理记账机构业务监督检查对象,主要是对该单位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及其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包括:设立条件、专职从业人员、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现已检查完毕,对该单位的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整改通知书文号:荔财其〔2025〕275号
二、检查项目名称:代理记账机构业务监督检查
三、被检查人名称:**燎原****点击查看公司
四、法定代表人: 黄磊
五、存在问题:
问题:与委托方终止委托关系时,移交人、接收人及监交人未在移交清单上签名或者盖章。
上述事项不符合《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第十八条“代理记账机构初次接受委托与终止委托关系时,移交人员应当整理需要移交的各项资料,编制移交清册,……移交人员应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收人员应逐项核对点收,并由交接双方的有关负责人负责监督。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的规定。
六、整改通知书要求:
按照《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代理记账机构终止委托关系时,移交人员应当整理需要移交的各项资料,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其他会计资料、相关文件及物品等内容。对未了事项应当予以书面说明。移交人员应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收人员应逐项核对点收,并由交接双方的有关负责人负责监督。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通过书面协议明确责任边界,并确保电子与实物资料的完整迁移。移交清册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代理记账机构留存的一份应当归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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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