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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审计服务项目。
2、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3、联系电话:0750-****点击查看237
4、采购控制价:54000.00元。
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6、评审时间:2025年5月21日。
7、公示期: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26日。
8、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成交内容 | 成交金额 (人民币:元) | 服务期 |
1 | ****点击查看 | **市**区晓港苑3号之四702室 | 对我司及下属3家分公司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相关的纳税资料、会计资料进行审核,并分别出具****点击查看及其3家分公司共4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报告及报盘资料,并协助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工作。 | 50500 | 自签订合同后至2025年5月30日止 |
对采购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采购人不予受理,异议材料未按以下内容提交的,采购人也有权不予受理:
①提出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名称,联系人、地址、电话、邮箱等;
②具体的异议事项及事实依据、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③提出异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④提出异议人的署名。提出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捺印;提出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捺印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提起异议的日期。
提出异议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标采购异议事务。代理人办理异议事务时,除提交异议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提出异议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事项和期限等。
****点击查看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