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及清产核资的公告 | |||||||||||||||||||||
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单位现公开邀请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报价,本次报价作为我局选择服务单位的依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对曾祥有同志****点击查看推广中心及****点击查看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点击查看推广中心及****点击查看公司进行清产核资的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1.对曾祥有同志****点击查看推广中心法定代表人期间(2020年10月起至2023年10月)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并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2.****点击查看推广中心(基准日2023年10月31日)进行清产核资,并出具清产核资报告; 3.对曾祥有同志任****点击查看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2002年7月至2024年10月,共22年3个月)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并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审查时要求第三方服务机构了解****点击查看公司1988年5月至2002年6月(共14年1个月)的债权债务和财务收支情况,作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附加说明,重点审计2002年7月-2024年10月止的经济责任状况。 4.对****点击查看公司进行清产核资(基准日2024年10月31日),并出具清产核资报告。 三、项目简况
四、服务要求 (一)2025年 1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项目成果初稿。 (二)2025年2月15日前,完成项目成果最终稿。 (三)本项目共4个子项目,为保证高质量地做好审计工作,组建不少于8人的团队且团队成员必须全程驻点**,团队组成必须含有:注册会计师1名,高级会计师1名,中级会计师2名。参与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须满足项目质量、进度等整体要求。 五、报价单位基本条件 (一)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资格; (三)具有良好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五)我局保留对本次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六)报价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恕不退还,请自行备份。 六、报价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一)项目报价书(需加盖公章)。 (二)报价单位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执业证书,1名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1名高级会计师职称人员证书复印件,2名中级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截图证明(截止报价日前7天内信用中国/信用**导出的整套信用报告)。 (四)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参与本项目人员(不少于8人)近三个月的社保情况复印件。 (六)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七、定选方式: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第一、第二、第三政府采购候选对象。 八、报价依据及风险: (一)本次报价以总价报价形式进行,投标人对于本项目所描述的工作任务进行报价,并报出确定金额。每个单位只允许一个报价,多个报价的无效。 (二)投标人所报价格为项目整体包干价。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交通费、差旅费、利润、税金等。 (三)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本项目所描述的工作任务,自行评估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四)若在有效报价范围内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其排名次序。 (五)报价必须全部满足所有要求,未严格按照要求报价和提供相关材料的,报价无效。 九、报价文件报送要求:(一)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二)报价文件密封装袋、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 十、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14日18点前。 十一、递交地点:**市**区迎宾二路88****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 十二、联系方式:联系人:江女士 联系电话:0668-****点击查看832 附件:信用承诺函 ****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 2024年 11 月 11 日 附件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我方自愿参加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并郑重承诺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名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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