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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土地评估及房产评估 | ||
品目 |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17日 16:4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1月20日至2025年01月2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点击查看(**省**市**县琴江镇**南大道358-13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2月10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点击查看(**省**市**县琴江镇**南大道358-13号)届时请各供应商的响应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 ||
预算金额 | ¥4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邹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点击查看3377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县琴江镇赣江佳苑左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邱女士 130****点击查看59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县琴江镇**南大道358-1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邹女士150****点击查看3377 | ||
附件: | |||
附件1 | |||
附件2 |
项目概况
土地评估及房产评估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查看(**省**市**县琴江镇**南大道358-1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0日 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土地评估及房产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 | 服务名称 | 数量/单位 | 服务要求 | 备注 |
一 | 土地评估及房产评估(县城规划区琴江河往西,含上水片区)(国内服务) | 1项 | 一、服务范围:小综批量的土地评估及房产评估服务。 二、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单 位的工作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安排拟派 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场对接,并及时 完成评估服务。 三、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土地评估管理有 关规范及法律规定执行等。 | / |
二 | 土地评估及房产评估(县城规划区琴江河往东,含下水片区)(国内服务) | 1项 | 一、服务范围:小综批量的土地评估及房产评估服务。 二、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单 位的工作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安排拟派 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场对接,并及时 完成评估服务。 三、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土地评估管理有 关规范及法律规定执行等。 | / |
注:本项目采购国内服务,不允许提供进口服务参与采购活动。 |
合同履行期限:品目一、品目二:签订合同后,接采购单位通知开始服务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点击查看监狱企业证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品目一、品目二响应供应商应在省级及以上自然**部门进行土地评估机构备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0日 至 2025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查看(**省**市**县琴江镇**南大道358-13号)
方式:现场报名或****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qq.com)。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0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省**市**县琴江镇**南大道358-13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10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省**市**县琴江镇**南大道358-13号)届时请各供应商的响应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县琴江镇赣江佳苑左侧
联系方式:邱女士 130****点击查看5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 **省**市**县琴江镇**南大道358-13号
联系方式:邹女士150****点击查看33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女士
电 话: 150****点击查看3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