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采购2025年离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服务项目 | 项目编码 | ****点击查看 |
单位 | ****点击查看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时间 | 2025-05-20 |
项目负责人 | 张正玉 | 项目标的(万元) | |
预计服务金额(元) | 215,000.00 | 提供服务的机构数量 | 1 |
服务开始时间 | 2025-06-05 | 服务结束时间 | 2025-09-05 |
响应期 | 6天 | 开标时间 | 2025-05-27 |
选取方式 | 邀请比选 | 所需服务事项 | 专项审计 |
项目要求 | 无失信记录 | ||
服务内容 | 开展离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服务 | ||
所需服务机构类型 | ****点击查看事务所 | ||
要求说明 | (一)、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至少4****点击查看事业单位审计服务合同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原件)。 (二)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比选申请人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比选申请文件均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比选的,则可不提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提供承诺函原件)。 | ||
备注 | 1、项目递交纸质资料时间在2025年5月26日下午5:00前(以快递发出时间为准),过时不再收取资料。项目比选文件将发送到比选服务机构相关邮箱。 2、邀请比选时间:2025年5月27日。 联系人: 宋老师 电 话:136****点击查看0886 谢老师 电 话:139****点击查看8617 |
****点击查看*(确认选取前仅业主可见) | 宁* | 135****点击查看3314 | |
****点击查看*(确认选取前仅业主可见) | 李* | 138****点击查看8211 | |
****点击查看*(确认选取前仅业主可见) | 谭* | 187****点击查看3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