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路(新冈路-S125)、新冈路(民生路-冈盛路)、新创路(前进河-开元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民生路(新冈路-S125)、新冈路(民生路-冈盛路)、新创路(前进河-开元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6-10-13

招标详情

江苏盛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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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路(新冈路- S125)、新冈路(民生路-冈盛路)、新创路(**河-开元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3
民生路(新冈路- S125)、新冈路(民生路-冈盛路)、新创路(**河-开元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民生路(新冈路- S125)、新冈路(民生路-冈盛路)、新创路(**河-开元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三、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民生路(新冈路- S125)、新冈路(民生路-冈盛路)、新创路(**河-开元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2、项目实施地点:**市**区境内

3、预算金额:90000.00元

4、最高限价:90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民生路(新冈路- S125)、新冈路(民生路-冈盛路)、新创路(**河-开元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详细内容及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

第一阶段:自采购人提供完整资料后,15日内完成报告编制,根据水利局时间要求取得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批复文件。

第二阶段:完成水土保持验收工作所必须的所有验收资料,资料齐全后30日内报相关行政部门验收并取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批复。实际工作期可能会发生相应调整,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的统一工作安排。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内容:民生路(新冈路- S125)、新冈路(民生路-冈盛路)、新创路(**河-开元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详见采购需求。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水****点击查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及招标公告上网公示之日当月向前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七、招标文件获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电话和邮箱】及身份证于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19日18:00时(节假日除外)前到****点击查看【**市****点击查看**花园16号楼4楼】或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点击查看微信(账号:176****点击查看2610),登记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市**区盛州大厦22楼开标室(**西路39号)

九、资格审定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投标人。评标办法为最低评标价法。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点击查看集团”网站发布的更正公告。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3.所有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提供电子版文件一份(载体为U盘,内容:按要求盖章签字的投标文件正本彩色扫描件)。

十一、特别提示:

1、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登记已获取招标文件无特殊情况放弃投标的(特殊情况需提前2小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通知招标人),或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3个月内禁止****点击查看集团交易平台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2、对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12个月内禁止****点击查看集团交易平台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3、对于中标后无故弃标的,18个月内禁止****点击查看集团交易平台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4、累计有3次不良行为记录的,记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点击查看集团交易平台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十二、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8111

地址:**市**区**西路汇都大厦24楼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76****点击查看2610

地址:**市****点击查看**花园16号楼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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