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对象
对本单位2025年度的以下会计资料进行年度财务审计:
1. 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
2. 会计账簿(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及其他辅助账簿);
3.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
4. 决算报表及相关资料。
(二)审计内容
1. 凭证审查:检查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合法、真实,内容是否完整,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审查记账凭证编制是否正确,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
2. 账簿审查:审查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登记是否准确,检查账证是否相符、账账是否相符、账表是否相符;核对银行对账单与账面余额。
3. 财务报表审查:检查财务报表是否按会计制度编制,各项目数据是否与账簿一致,勾稽关系是否正确。
4. 实质性审查:
(1)货币资金:现金盘点、银行存款对账及函证;
(2)应收及预付款项:账龄分析、坏账准备计提;
(3)存货与固定资产:核对账实是否相符,折旧计提是否合规;
(4)收入: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准则,是否全部入账,无隐匿或虚增;
5. 决算与预算核对:审查决算报表与财务报表、账簿数据是否一致;核对预算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超预算支出。
(三)审计要求
1.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程序,对2025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表审计意见。
2. 审计过程中发现原始凭证缺失、记账错误、账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应在工作底稿中记录并提请本单位补充或调整;发现重大财务问题或内控缺陷,应在审计报告中如实披露。
3. 审计报告须由注册会计师****点击查看事务所公章。
(四)交付成果
正式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纸质版3份,电子版一份(PDF格式)。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并出具报告。
(六)保密要求
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对审计过程中知悉的本单位财务信息、会计资料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用于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