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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
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审计服务项目比选的函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乡村**普惠性和区域性政策资金监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 ****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的要求,****点击查看财政厅财会监督工作重点,我局拟公****点击查看事务所对全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进行专项检查。现邀请****点击查看事务所参与报价,并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
二、审计内容
检查范围主要是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如发现重要违法违规线索,可追溯以前年度并延伸检查其他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检查衔接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以下简称整合资金)支持的产业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资金分配管理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项目库管理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3年以来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三、相关要求
(一)受托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受托单位需具备国家法定执业资格,通过注册会计师上一年度年检,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和执业质量控制制度及良好的执业质量和诚信记录,近三年未有因执业质量与职业道德等问题受到处罚、惩戒或通报的记录;
(三)受托单位需组建强有力的专业团队负责本服务项目。指定1名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项目负责人,****点击查看小组,全程负责专项检查工作;
(四)受托单位需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投标资料
报价材料应包含如下内容:
****点击查看公司简介,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或机构资质证书;
(二)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社保缴费记录凭证复印件;
(三)报价函;
(四)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材料递交
(一)材料提交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期间每日的工作时间(08:00—12:00,14:30—17:30);
(二)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17:30,逾期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
(三)材料应以密封形式提交到**县海榆路新区****点击查看办公室。
如有疑问,可联系我局咨询,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98-****点击查看8787。
****点击查看
2025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