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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石碁**傍村旧市场拆除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已由**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10-440113-04-01-50465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石碁**傍村旧市场拆除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工程建设地点:项目用地位于**市**区石碁**傍村。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3172.72m2 ,综合市场1幢,总建筑面积约9069.15m2,地上5层,面积约6334.50m2 ,地下1层,面积约2734.65m2。****点击查看政府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2.4计划工期:暂定总工期为490个日历天
2.4.1勘察工期:30 日历天,具体开始工作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1设计工期:60 日历天,具体开始工作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2施工工期:4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具备开工条件,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算为准。
2.5招标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2.5.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2招标范围:总承包范围: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保修,配合发包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概算、结(决)算审核、配合发包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具体以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约定为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勘察内容:完成本项目规划红线图范围及周边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具体范围根据场地情况确定),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物探、工程测量等,并提交符合要求的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内容:①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深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等;负责设计报批及配合施工图审查等咨询工作;配合施工验收工作;施工阶段的现场指导与监督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②设计其他服务:a.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b.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c.负责该项目各行业各阶段设计成果报批时相关部门收取的电子数据报批格式转换和验证、以及符合相应用地、规划、施工的设计图,配合初步设计审查。
(3)施工内容:①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及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经批复的施工图纸,承包本工程全部施工工作;②负责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概算、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③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发包人另外发包或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总承包服务费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向各专业工程承包人收取。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④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⑤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具体承包范围、工作内容、承包方式、限额设计的要求详见合同要求。
2.6前期服务机构说明
2.6.1本次招标前期服务机构为:**广大****点击查看公司(代建单位)、****点击查看**公司(方案设计单位)
2.7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744.60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31.15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02.15万元;**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611.30万元。
注:1.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或投标报价(含投标总报价、勘察费报价、设计费报价、**工程费报价)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2.设计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设计费用等)。
3.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2.8质量要求:
勘察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设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施工标准:符合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授权)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点击查看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企业资质证书:
3.4.1工程勘察资质,满足以下任意一种资质情况: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3.4.2工程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任意一种资质情况: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点击查看事务所资质;
(5)****点击查看设计部分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
根据《****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企业参加勘察、设计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
外国或**、**的设计企业如单独参与设计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设计。****点击查看**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设计。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
(2)**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点击查看.cn/xxgk/wjtz/content/post_****点击查看220.html)确定。
3.4.3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企业资质证书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②投标人还应当符合《****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点击查看建设部****点击查看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5.1勘察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接勘察任务的单位提供)要求:具备地质勘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勘察负责人要求的**专业人士。
3.5.2设计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要求: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专业人士。
注:**专业人士担任设计负责人应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专业人士依据《****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确定)。
3.5.3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4技术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5.5 专职安全员(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要求: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3.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申请人声明》。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1家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7.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勘察资质、勘察负责人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为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
3.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点击查看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点击查看.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
3.9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含联合体各方)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否决其投标。
3.10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9 月 26 日00 时00分至2025年10月16日15 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全流程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点击查看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电子招投标操作****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4.2.1资格审查****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和**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5.1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5年9月26日00 时00 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5年10月16日15 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5年9月26 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 日15时00分。
投****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点击查看.cn)。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时间:2025年10月16日14时45分至2025年10月16日15时00分,递交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电子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开标开始时间:2025年10月16日15时00分。
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
5.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6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点击查看.cn)、**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点击查看.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点击查看.com)、**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平台(https://nclqyj.****点击查看.cn/pyqt/#/index)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和**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石碁**涌路海傍村段15号
联 系 人: 黎生 电话:020-****点击查看8968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大石街富石路315号4梯717-722房
联 系 人: 钟工 电话:136****点击查看8636
异议受理部门:****点击查看
地 址:**区石碁**涌路海傍村段15号
电话: 020-****点击查看8968
招标监督机构:****点击查看
监管电话:020-****点击查看8968
地 址:**区石碁**涌路海傍村段15号
8. 其他 8.1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8.2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本工程结算金额不得超过经有权审核部门审批的相应的概算金额。
8.3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登记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点击查看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点击查看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点击查看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五、本公司承诺:如本公司中标,本项目拟派专职安全员将只在本项目上任职,如专职安全在其他项目中已有任职的,本公司保证在开工前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点击查看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八、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点击查看建设部 ****点击查看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点击查看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点击查看**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点击查看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点击查看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十、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一、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响应**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号召,主动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
十二、****点击查看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三、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或(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成)XXXX公司】,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 (联合体主办方施工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兼总负责方)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及牵头工作。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2) (勘察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3) (设计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2.本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