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财政局本级2025年咸宁市新增专项债券发行项目评审服务费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咸宁市财政局本级2025年咸宁市新增专项债券发行项目评审服务费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5-06
武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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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4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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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2025年**市新增专项债券发行项目评审服务费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_二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200-2025-00239

三、项目名称

2025年**市新增专项债券发行项目评审服务费第二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区彭刘杨路232号

中标(成交)金额:20.344300(万元)

综合评分法:83.68(分)

服务类

名称:2025年**市新增专项债券发行项目评审服务费(**市、**县)

服务范围: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服务标准: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五、评审小组成员

胡应兰,张弦,聂亚玲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5-06

2、评审地点:****点击查看(**市国际大厦A座19楼1903号)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

2、收费金额:0.30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 2、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评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时请依照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点击查看@qq.com。 3、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大道45号

联系方式:0715-****点击查看7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国际大厦A座19楼

联系方式:156****点击查看39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可

电 话:180****点击查看7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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