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驻阜某部土地管理法律顾问服务需求公示(2025-VGBKAG-F1001(01))(第1包)

安徽省驻阜某部土地管理法律顾问服务需求公示(2025-VGBKAG-F1001(01))(第1包)

发布于 2025-06-17

一、项目名称:**省驻阜某部土地管理法律顾问服务

二、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省驻阜某部土地管理法律顾问服务

完成滞留人员清退及纠纷解决

**市**区

2026年12月31日

3块土地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 16万元 ;

※3.最高限价: 16万元 ;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30%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综合评分法 执行。

5.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直至达到服务要求:

①查询、整理有关政策法规,协助指导收集文件资料等证据材料;

②与采购单位共同进行走访调查,收集固定证据;

③针对每名清退对象,制定清退工作方案、工作流程表;

④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政策解读,做好法律风险防控;

⑤代表单位与违规住户展开谈判,告知其违规违法事实、依据,明确腾退时限;

⑥协助单位处理人员上访群访,

⑦现场参与强制清退工作,提供法律指导,做好法律风险防控;

⑧审查、起草、修改本项目有关协议、合同、函件等文件;

⑨代理诉讼,包括准备起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前调解、法庭诉讼辩护、强制执行等法律事务。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点击查看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设置特定资格条件,应当书面说明原因。除国家和军队规定的经营许可、必备资质条件外,不得设置与项目没有直接关系的特定资格条件,不得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注册地或企业规模,不得以特定的证书或奖项作为特定资格等。)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6月24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省驻阜某部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点击查看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

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6月25日 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25日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 **省驻阜某部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6月25日9时0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 **省驻阜某部 。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以与采购单位联系为准 。

(二)踏勘地点: **区 。

(三)联系人: 张副处长 。

(四)联系电话: 195****点击查看2008 。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设置标前答疑会,相关问题解释请联系采购机构。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章工

办公电话: 0558-****点击查看259

移动电话:187****点击查看8212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谭干事

办公电话: 0558-****点击查看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