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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本询比项目****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主要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机构选聘项目,采购人为****点击查看,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2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主要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2.3 项目概况:为**县****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提供离任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服务。
2.4 采购内容:客观公正评价其任职期间在经济决策、资产运营、财务收支、合规管理等方面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精准界定责任归属,出具《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书》。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即 01标段。
2.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2.7 询比最高限价: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8 预算金额: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9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10 服务地点:**省**市。
2.11 付款方式: 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方式为准。
2.12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资格且在省级财政部门备案,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一名,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和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并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3.3 供应商在近三年(2023年 9月 1 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出具的审计报告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个类似业绩的工作。
(1)时间认定:业绩时间以审计报告出具时间为准,须在上述时间段内;
(2)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业绩对应的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合同首页、标的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3)辅助佐证材料:需提供对应业绩的审计报告(用于佐证业绩时间及履约情况);
(4)所有材料需清晰可辨、真实有效,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供应商在近三年(2023 年 9 月 1 日~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点击查看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s://cmis.****点击查看.cn/#/login)“****点击查看事务所信息查询”中的“综合信息查询”无处罚/惩戒信息。(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3.5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查询方法 :“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 ”。
不得限制省份。
3.6 近三年(2023 年9 月 1 日~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 shu.****点击查看.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查询方法:中国裁判文书网-高级检索-全文检索(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
3.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截图)。(事业单位及自然人不适用)
3.8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司法、证券监管、银行监管等有关部门查处且尚未解除从业限制状态;
(5)近三年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有违法违纪或不良从业记录;
(6)违反法律法规或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根据《****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
注:(1)-(6)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7)提供**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ljsjtjt.com/)入库截图、诚信/失信行为查询结果截图。
3.9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得同时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
3.11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 年 09 月 02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9 月 05日 00 时 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操作;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供应商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0451-****点击查看0005;
4.3 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交资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4.4 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
①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②意向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 CA 数字证书费用,若出现同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 CA 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招标文件费用。若存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投标单位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点击查看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采购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时间
6.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6 年 09 月 08日 09 时 00 分。
供应商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 、 黑 龙 江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8.其他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 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9.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创新路1616号沿海创意科技港9号楼
联 系 人:闫女士
电 话:177****点击查看1904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地 址:**省**市**区星海路 20 号 A 栋 301 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1****点击查看6258
10.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点击查看市场投资部
联系电话:183****点击查看4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