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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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比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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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工 | 联系人电话0518-****点击查看28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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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文工 | 联系人电话138****点击查看7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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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比选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资产清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级交通运输系统限额以下招标和非集中采购监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限额以下招采一体平台”)上(网址:http://jtj.****点击查看.cn/map_cgjg/portal)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 1.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1.2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资产清查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比选 1.4 采购预算:100000.00元,本次采购采购最高限价100000.00元,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5 采购需求 1.5.1项目概况 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要求,对****点击查看(包括直属单位)的除公路资产以外的其他所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如实登记固定资产实物信息,通过实物信息与固定资产明细账匹配,全面掌握单位内部资产分布情况,以及账、物情况,并且完善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包括规格型号、资产名称、使用人、存放地点、办公用房信息等),对资产实物进行标签管理,形成资产卡片,实现“账—卡—物”一一对应。 1.5.2工作内容 (1)实物盘点 服务****点击查看小组到我中心资产所在地进行实物盘点,如实记录现场盘点信息,补充完善资产数据,如所属单位、所属部门、规格型号、存放地点、使用人等空缺或变更的信息。 (2)整理汇总数据 服务单位安排专人将现场登记到的资产数据信息进行整理,以及对实际情况进行补充登记,规范资产数据信息,对于资产信息不全的情况,****点击查看中心对接人员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补充完善,出具盘盈、盘亏表及待处置资产表等。 (3)盘点结果分析 通过现场盘点所收集到的信息,服务单位将实物****点击查看中心确认,确认实物数据无误后,服务单位结合本次实物盘点数据与系统账进行分析比对,并提供资产****点击查看中心。 (4)资产清查报告 服务单位根据本次实物清查的结果,填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利用相关表格,分别形成****点击查看本级、****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242黑林收费站、204柘汪收费站固定资产****点击查看中心。 (5)数据更新 ****点击查看中心确认后的数据,****点击查看中心把最新资产名称、使用部门、存放地点、使用人等信息****点击查看行政事业单位****点击查看中心内控资产管理系统。 (6)标签打印、粘贴 ****点击查看中心内控资产管理系统条码标签打印功能,根据资产系统已更新的数据,把已确认的资产打印条形码标签,对实物资产进行条形码粘贴。 1.6 合同履行期限 项目服务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3月15日前完成。 1.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2.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项目竞争性比选通过“限额以下招采一体平台”(http://jtj.****点击查看.cn/map_cgjg/portal)发布公告。 邀请方式:本项目竞争性比选通过采购人书面推荐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满足下列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 (2)2024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比选文件格式。提供该承诺函的无需重复提交对应材料。 3.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过资产清查项目或资产价值评估项目或经济审计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3.4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备注: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点击查看.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点击查看.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复核查询。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评审办法 本次竞争性比选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 5.获取比选文件 5.1 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3日18时00分止(**时间)。 5.2 地点:供应商登录“限额以下招采一体化平台”获取比选文件。 5.3 网址∶http://jtj.****点击查看.cn/map_cgjg/portal。 5.4 方式:供应商自行在线下载竞争性比选文件; 6.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 6.1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5年3月4日9时30分(**时间)。 地址: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限额以下招采一体化平台” 6.2 开启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5年3月4日9时30分(**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运输局综合评审室(一楼东侧),**市**区海连东路16号。 网址:http://jtj.****点击查看.cn/map_cgjg/portal。 7.公告期限及媒介 7.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天; 7.2发布媒介:“限额以下招采一体化平台”。 8. 其他补充事宜 8.1 本项目采购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方式,不要求供应商准备纸质文件。请供应商严格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2 供应商进入“限额以下招采一体化平台”,完成注册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的竞争性比选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竞争性比选文件无效,参加采购时响应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采购监管——体化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系统操作咨询:联系电话:152****点击查看5695,联系QQ:****点击查看74595。 8.3 依法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通过采购监管一体化平台“放弃投标”模块,提交放弃说****点击查看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市级交通运输系统限额以下招投标和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8.4 采购保证金收取 本次比选不收取保证金。 8.5 本竞争性比选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8.6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竞争性比选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竞争性比选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限额以下招采一体化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不见面交易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音响等)完成远程解密、现场疑义及回复、开标唱标(开启)等交互环节。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9.1 不见面交易项目的****点击查看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9.2 采购当日,供应商可在任意地点通过参加开标会议,如自主决定抵达采购现场,请自备笔记本电脑、热点网络等(现场不提供),并提前做好调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因供应商自身准备原因造成的损失。 9.3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工作人员将通过“限额以下招采一体化平台”进行不见面开标。 10.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0.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路36-6号 邮政编码:222000 联 系 人:边工 联系电话:0518-****点击查看2826 10.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凌洲东路8号**商务大厦B座1217室 邮政编码:222000 联 系 人:孙文工、贾同彤 联系电话:0518-****点击查看5121,手机:138****点击查看7087 2025年2月24日 | |||||||
否 | |||||||
1.投标人应满足资格如下条件要求:(1)资质要求:(1)资质要求:****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过资产清查项目或资产价值评估项目或经济审计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2)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 (2)2024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比选文件格式。提供该承诺函的无需重复提交对应材料。 | |||||||
2025-02-24 15: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03-03 18:00 | ||||
2025-03-03 18:00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2025-03-03 18:00 | ||||
2025-03-04 09:30 | 开标时间2025-03-04 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