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编制已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调整建筑高度事项的土地估价报告(江门市蓬江区华盛路与凤翔路交叉口以南,凤翔路两侧地段(合并后地块位置)地块一,合同编号440703-2020-015,面积146.97亩;地块二,合同编号440703-2020-016,面积106.13亩合共约253.10亩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公开选取【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为【编制已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调整建筑高度事项的土地估价报告(江门市蓬江区华盛路与凤翔路交叉口以南,凤翔路两侧地段(合并后地块位置)地块一,合同编号440703-2020-015,面积146.97亩;地块二,合同编号440703-2020-016,面积106.13亩合共约253.10亩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公开选取【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于 2025-03-27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采购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事项 服务内容 投资审批项目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项目规模 中介机构要求 备案要求说明 其他要求说明 服务时限说明 服务金额 金额说明 是否选取中介 有无回避情况 截止报名时间
****点击查看
编制已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调整建筑高度事项的****点击查看门市**区华盛路与**路交叉口以南,**路两侧地段(合并后地块位置)。地块一,合同编号:440703-2020-015,面积146.97亩;地块二,合同编号:440703-2020-016,面积106.13亩。合共约253.10亩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出具土地评估报告
完成土地评估,向采购方提交一式一份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书》(含《土地估价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其他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执业(职业)人员要求
已在服务机构工商登记所在地的省级自然**主管部门进行土地估价机构备案。
中选确认评估机构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出具土地估价报告(因业主原因延迟则期限相应**)。
¥3,000元
2025-03-31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