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东营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服务项目A包公告

政府购买服务东营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服务项目A包公告

发布于 2026-05-22

招标详情

东营区审计局
联系人联系人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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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7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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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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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审计局(服务购买方)拟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服务项目A包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点击查看

项目编号、标包:****点击查看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

5.10560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点击查看公司为**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提供审计服务。本项目共4个分包,具体详见竞争性评审文件。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一)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 1、承接主体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2、承接主体必须具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评审时按要求提供); 3、承接主体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4、承接主体须具备满足评审文件各项要求的条件和全面履约的能力,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5、承接主体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承接主体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购买主体、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购买主体、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承接主体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主体,****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7、法律法规及竞争性评审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跟踪审计等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再参加本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应提交材料:承接主体须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承接主体公章的复印件两份。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承接主体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6-05-25至2026-05-27(**时间)。

2、地点:**市**区庐****点击查看中心B座714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吕女士

2、联系方式:137****点击查看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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