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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2025-202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公告
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 号)、《****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21〕42 号)、《****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扬财金〔2021〕11号)等规定,****点击查看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现对外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参加。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市**区2025-202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
遴选需求: 遴选5家保险机构,以乡镇为单位分区域经办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提供保险服务。详见遴选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协议有效期: 三年。
中选后应独立承保,不允许转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材料
1.6 参加遴选活动前3年内在农业保险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具有有效的保险许可证。
2.2 符合《中华人民**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保险监管机构关于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有关规定。如不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分支机构,还须取得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上级单位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
(二)拒绝下述条件的保险机构参加本次遴选活动
1.保险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保险机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遴选活动。
2.凡为遴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保险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遴选活动。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
公告媒体:“****点击查看政府”门户网站、“****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
四、获取遴选文件
(一)时间
自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
(二)地点和方式
邮箱获取:如申请人确定参加遴选,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复印件盖申请人公章):获取遴选文件的经办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证明(需注明经办人的联系电话、常用邮箱)、申****点击查看管理部门规定的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证明。申请人不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分支机构,须取得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上级单位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申请人务必在**时间2024年11月27日17:00整前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整理为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见附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者、超过时限者后果自负,申请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遴选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时间2024年11月27日18:00前以指定电子邮箱发放《遴选文件》给符合要求的各遴选申请人。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14-****点击查看3195
(三)文件售价
0元。
(一)接收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18日8:30(**时间)。
(二)接收截止和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8日9:00(**时间)。
(三)地点
****点击查看开标室(地址:**市**区阳光花苑南区(西门)综合楼二楼)
(一)遴选人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 **市**区**路355号
联系人:夏先生 电话:0514—****点击查看6783
(二)代理机构
名称: ****点击查看
地址: **市**区阳光花苑南区(西门)综合楼二楼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514-****点击查看3195
本次遴选不向申请人收取投标保证金。
有关本次遴选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公告媒体。若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申请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附件:
****点击查看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