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鹭鸶河峡谷、驮尖旅游资源经营权评估服务成交公示

岳西县鹭鸶河峡谷、驮尖旅游资源经营权评估服务成交公示

发布于 2025-08-20
上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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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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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鹭鸶河峡谷、驮尖旅游**经营权评估服务成交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县鹭鸶河峡谷、驮尖旅游**经营权评估服务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县鹭鸶河峡谷、驮尖旅游**经营权评估服务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成交候选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点击查看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元)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县天堂镇**北路4号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153****点击查看5877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 **省**市**县天堂镇**新区天馨大道

联系人: 刘工、周工

联系电话: 0556-****点击查看121 131****点击查看2200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公示截止日期:2025年8月25日(**时间)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县天堂镇**新区天馨大道****点击查看2楼,联系电话:0556-****点击查看121 151****点击查看3630。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招标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地址: **省**市**县天堂镇**新区天馨大道

联系人:刘工 周工

联系电话:0556-****点击查看121 131****点击查看2200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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