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园舍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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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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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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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3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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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21日 21:3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附属幼儿园园舍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612094 万元
采购需求:****点击查看附属幼儿园园舍改造工程,详见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20 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3.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何 1 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的复印件各 1 份加盖公章;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何 1 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无在建承诺书)。
说明:
A、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本项目成交后不得转让或分包。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至 2025 年 7 月 25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休息日、节假日除外)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 E1-1 单元-437#)购买招标文件(500 元/份),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附联系电话及邮箱)、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报名基本情况表(格式自拟)。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2025 年 8 月 1 日**时间 14:00-14:30;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点击查看(**省**市睢**睢河街道天虹北路 108 ****点击查看中心 E1 幢 1 单元 437 号)。3、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 年 8 月 1 日**时间 14:30,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五、开启
1.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 年 8 月 1 日**时间 14:30;
2.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点击查看(**省**市睢**睢河街道天虹北路 108 ****点击查看中心 E1 幢 1 单元 437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3.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联系人:任未来
联系电话:183****点击查看9065
通讯地址:**省**市睢**睢河街道天虹北路 108 ****点击查看中心 E1 幢 1 单元 437 号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邮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磋商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睢**人民东路 99 号
联系人:薛磊
联系电话:137****点击查看9618
2.****点击查看公司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省**市睢**睢河街道天虹北路 108 ****点击查看中心 E1 幢 1 单元 437 号
联系人:任未来
联系电话:183****点击查看906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未来
联系电话:183****点击查看9065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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