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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大**镇三分厂厂房及配套设施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9日 11:05:12】
****点击查看(单位)****点击查看大**镇三分厂厂房及配套设施评估项目(中介服务项目)将在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比选要求:
1.项目地点:****点击查看市**大**镇三分厂内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大****点击查看中路,包括办公楼、冷库、土地及地上附属物等。
3.中介经营范围要求:满足本次选取要求。
4.资金来源:****点击查看政府投资项目
5.服务事项:编制资产评估报告
6.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15天
7.比选控制价格:最低限价0.4%,最高限价0.7%(最低限价评估值4‰,最高限价评估值7‰(服务价格参照《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文件计算。最终支付金额以中标价为准核算)。)
二、公开比选时间:见下方附表“比选规则”中的比选起止时间。
三、参与比选条件: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比选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比选。
1.资质要求:(1)申请人资格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相关资料;
(2)资质类别:评估机构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资产评估备案文件且在本企业执业资产评估师不低于8人(社保必须在本单位)。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社保)并在本企业执业;
(3)信誉要求:评估机构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省、**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4)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全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询比;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比;
(8)选取结果产生后,中选单位须在1个工作日内,携带人员、业绩等相关证明资料到****点击查看进行核验。如发现信息不实、资质要求不符、服务能力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等情况,****点击查看超市运营管理机构,终止流程并建议将弄虚作假的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
2.其他要求: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比选的,机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09月02日 12:00:00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委托人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五、备注:如“三、参与比选条件”中存在“资质要求”或“其他要求”,参选中介机构在报名时必须上传对应佐证材料。
六、成交方式:
成交办法: 本次比选由委托单位根据项目情况,采用竞价+自主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
项目单位联系人:宋波
联系电话:151****点击查看9800
联系地址:****点击查看市**大**镇果都路68号
项目委托方:****点击查看
2025年08月29日 11:05:12
附件:比选规则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比选起始时间 | 比选结束时间 | 最低限价 | 最高限价 | 比选类型 |
1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大**镇三分厂厂房及配套设施评估项目 | 2025年09月02日 11:05:00 | 2025年09月02日 12:00:00 | 0.4%(最低限价评估值4‰,最高限价评估值7‰(服务价格参照《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文件计算。最终支付金额以中标价为准核算)。) | 0.7%(最低限价评估值4‰,最高限价评估值7‰(服务价格参照《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文件计算。最终支付金额以中标价为准核算)。) | 竞价+自主 |
注:本公告由项目单位填写编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项目单位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