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餐饮临时服务与外PA清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临时服务人员(日常):24(元),临时服务人员(腊月20至腊月29):29(元),临时服务人员(年三十及春节法定节假日):48(元),洗碗工(日常):15(元),洗碗工(腊月20至腊月29):20(元),洗碗工(年三十及春节法定节假日):23(元),外PA杂工:5360(元) | ****点击查看 | **省**市**区浦沿街道南环路4025号3层303-1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点击查看餐饮临时服务与外PA清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 ****点击查看餐饮临时服务与外PA清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周晓坚,商国强,方向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5000元计收;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直接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响应方认为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磋商方提出质疑。
2、质疑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署名,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否则,磋商方将不予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上****点击查看路171号
联系方式:137****点击查看4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宝石一路3号5幢102室
联系方式:137****点击查看7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辰豪
电 话:137****点击查看7533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