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采购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研究院****点击查看公司税务咨询鉴证服务
3.项目实施地点:**市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6.采购范围:1、对公司研发费用核算、归集、规范化管理进行指导,出具2024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审计报告,满足研发费用计价扣除条件和相关检查认定标准;2、对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3、对2024年度公司涉税事项进行风险排查,提出防范和化解建议意见;4、为日常涉税事项处理提供专业税务指导。
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
8.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9.项目预算:5万元
10.项目类别:服务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其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或****点击查看机关****点击查看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供应商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企业税务咨询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
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07日至2025年03月16日17时00分。
2.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发布后,供应商应****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网址https://ahinv.****点击查看.com/,以下简称“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3月17日10时00分(**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递交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1.开启时间:2025年03月17日10时00分。
2.开启地点: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远程参加开标程序,无需到达开启现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ahinv.****点击查看.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点击查看研究院****点击查看公司
地 址:**省**市高新区创新大道与燕子河路**东北角**省现代****点击查看基地
联 系 人:高娜
电 话:173****点击查看8063
2.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繁华大道****点击查看中心B3栋1811室
联 系 人:洪琼怀
电 话:0551-****点击查看0582 181****点击查看3811
3.招标采购监督信息:****点击查看研究院****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小组
联系人:胡工
电 话 :0551-****点击查看9029
邮 箱 :****点击查看@ahinv.com
八、其他事项说明
(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网址:https://ahinv.****点击查看.com/,以下称“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或“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点击查看.com/)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400-0099-555/0551-****点击查看2553。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前需核对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无误后获取文件。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或填写有误,须先进行注册信息修改,修改内容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获取文件
(4)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www.****点击查看.com/ActivityTopic/AdviceDetail/8f80a7ec-911f-4c4d-a123-f****点击查看880f045);咨询热线:400-0099-555。
(6)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s://toolcdn.****点击查看.com/tools/BidderTools.zi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 http://file.****点击查看.com/files/BidderHelp.rar。
各潜在供应商:
****点击查看研究院****点击查看公司税务咨询鉴证服务澄清公告如下:
原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八条违约责任内容
现修改为: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出现差错,或未按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提供服务的,由乙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服务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经沟通仍未达到要求的,每发生一次扣减500元费用,发生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未支付费用不再支付。
(2)乙方应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实施本协议约定的委托项目,因乙方服务出现专业差错造成涉税风险的,乙方需配合解决。因乙方主观故意、重大过失的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承担赔偿责任限额不超过已收取的服务费用。
(3)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限提供服务,每迟延1日,扣除100元费用;超出1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额2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因乙方违约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款项中扣除。
2.甲乙双方不能擅自终止合同。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支付合同额20%违约金给乙方”。
注:此澄清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采购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澄清公告为准。
采购人:****点击查看研究院****点击查看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5年03月13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研究院****点击查看公司税务咨询鉴证服务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7日
开启日期:2025年03月17日10时00分
二、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响应报价:45000.00元
质量标准:合格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第二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信永中****点击查看事务所****点击查看公司
响应报价:42000.00元
质量标准:合格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公 示 期:2025年03月18日至2025年03月19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蜀****点击查看中心2-B3栋1811室,联系人:洪琼怀 ,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0582、181****点击查看3811。
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点击查看研究院****点击查看公司
地 址:**省**市高新区创新大道与燕子河路**东北角**省现代****点击查看基地
联系人:高娜
电 话:173****点击查看8063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蜀****点击查看中心2-B3栋1811室
联系人:洪琼怀
电 话:0551-****点击查看0582 181****点击查看3811
邮 箱:****点击查看@qq.com
四、监督机构
1、****点击查看研究院****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小组
联系人:胡工
电 话 :0551-****点击查看9029
邮 箱 :****点击查看@ahinv.com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
2025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