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 拟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县封门山文旅开发项目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编制及竣工能效测评服务价格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2964㎡,拟建总建筑面积约114422.81㎡。 其中SK-NY-01地块用地面积27187㎡,建筑面积83492.62㎡;SK-NY-08地块用地面积8164㎡,建筑面积11501.59㎡;SK-NY-09地块用地面积7613㎡,建筑面积19428.6㎡。
**县 封门山文旅开发项目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及竣工能效测评。
服务单位需具备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及竣工能效测评资质,具有符合要求的相应注册人员,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符合条件参加报价的,由报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并报送相关单位进行审查。
项目完工后及时进场进行能效测评,不得因能效测评影响竣工验收及项目投入使用的时间。
接受****点击查看的委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完成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编制及竣工能效测评服务。
采用费用包干方式。
结合国家收费标准及市场实际情况,根据《关于公布降低后的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3)84号)等文件,给出合理的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编制及竣工能效测评服务报价,如若报价不合理,将不得参与后续同类业务。
报价 完成后 将加盖公章的报价单(附件)、 营业执照、相应注册人员证明,资质证书复印件装订密封后,于2025年7月1日17点前送达至**县****点击查看公司二楼208办公室(瓯南街道景云小区1幢2号),并需将扫描件在2025年7月1日17点前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qq.com,原件于2025年7月1日前邮寄;逾期报价无效。
联系人: 项苏华
联系电话: 184****点击查看0708
**县****点击查看公司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