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地方预算执行和财政资**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9〕49号)、《**市**区区级****点击查看银行业金融机构评价激励暂行办法》(未财函〔2025〕183号)、《**市**区区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操作方案》(未财函〔2021〕123号)等规定,****点击查看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经中共****点击查看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确定了2025年**市**区区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结果。本次资金存放种类为一年期定期存款,****点击查看银行竞争性存放响应文件确定的利率。
请各银行金融机构按规定程序到****点击查看(四楼国库科)办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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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