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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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将收储的一宗位于麻姑山大道以东、纬一路以北、王安石大道以南面积合175.13亩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进行土地评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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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额(¥116,750.87元) |
土地评估 |
2个工作日并****点击查看超市下发中选通知书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评估服务费按抚府办抄字【2021】223号抄告单精神予以支付。评估服务费须待评估土地收储后方可支付,如未利****点击查看政府取消地块收储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土地收储取消)则不支付评估服务费。不支付除评估费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差旅费等)。 |
因土地收储需要,根据高新区工作安排,拟对一宗位于麻姑山大道以东、纬一路以北、王安石大道以南面积合175.13亩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进行收储,选取****点击查看公司,对该宗地土地价值依法进行评估,为该宗地收储提供价格参考。 |
3(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资质(资格)要求 |
查看资质等级树 |
需于2个工作日内提交纸质报告 |
无 |
随机抽取 |
财政性资金 |
2025-04-28 10:30:00 |
****点击查看中心三楼12号中介专窗 |
2025-04-28 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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