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项目更正公告

遂溪县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于 2024-10-11

招标详情

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联系人6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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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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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2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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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审计类项目招标15次,合作供应商6个,潜在供应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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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共享电动自行车项目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县**共享电动自行车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于2024年09月29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市)上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该项目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内容如下:

1、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体系与标准的价格评分表(适用于各包组)“2.本项目报价基价为1.00元每天每平方米,报价为1.00元每天每平方米得10分,每增加0.01元每天每平方米,价格分增加0.3分,最高得40分。”

更正为:2.本项目报价基价为1.00元每天每平方米,报价为1.00元每天每平方米得10分,每增加0.01元每天每平方米,价格分增加0.15分,最高得40分。

2、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的七、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缴付第一个半年的费用,往后每半年缴付下一个半年的承包费用,逾期每天按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不缴纳承包费用,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更正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缴付第一年的费用,往后每年缴付下一年的承包费用,逾期每天按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不缴纳承包费用,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文本(适用于各包组)第三条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乙方应按照中标结果,向甲方支付城市道路占用费,每天每平方米 元,每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占用面积按照0.5㎡计。共 元/年,共5年;每半年需缴纳的费用为 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缴付第一个半年的费用,往后每半年缴付下一个半年的承包费用,逾期每天按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不缴纳承包费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更正为:乙方应按照中标结果,向甲方支付城市道路占用费,每天每平方米 元,每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占用面积按照0.5㎡计。共 元/年,共5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缴付第一年的费用,往后每年缴付下一年的承包费用,逾期每天按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不缴纳承包费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4年10月10日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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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审计类项目共招标过 15 次; 共合作审计供应商 6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湛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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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审计, 中标 386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广东, 中标 386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90 次, 中标金额 273.41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5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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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审计, 中标 544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广东, 中标 544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296 次, 中标金额 319.74
广东****公司紧密
核心业务: 审计, 中标 1088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广东, 中标 1088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75 次, 中标金额 660.51
广州****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审计, 中标 56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广东, 中标 54 次, 占比 96.43%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5 次, 中标金额 18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