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年度财税咨询服务机构选聘
询价单号 | ****点击查看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采购员 | | 联系电话 | |
报名截至时间 | 2025-04-28 15:00: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5-04-28 18:00:00 |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 税务所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年度财税咨询服务 | | 1 | 项 | 2026-05-31 00:00:00 | |
询单要求
一、交货地址:****点击查看市**区**大街102号文旅大厦C座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汇算清缴报告出具后支付合同的三分之一,税收服务结束后支付剩余部分。
四、技术条款: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服务内容:2025年5月15日前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并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实时跟进服务期内影响当年及次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事项;提供年度财税服务,全年根据甲方需要不定期入场进行税务指导与测算,累计次数不少于6次;对甲方2007年至2015年期间股票涉税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服务期间对甲方提出的涉税事项提供专业化建议,规范甲方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对于甲方咨询税务政策法规,及时进行回复。
(2)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企业;在****
点击查看协会备案登记,具有**省税务部门颁发的行政登记证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3A等级;具有15人以上执业税务师。
(3)财务要求:需提供近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业绩要求:近两年至少完成过五项央企或**省属国有企业的类似服务项目。
(5)信誉要求:供应商信誉应良好,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税务师不少于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须需同时具备注册会计师及执业税务师及以上资质,且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近两年至少完成过两项央企或**省属国有企业的类似服务项目;其余团队成员中不少于3人需同时具备注册会计师及执业税务师及以上资质,剩余人员需具备税务师资质。实际服务人员必须与报价文件中所列人员一致,不得替换。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100万元
中标供应商 中标价格
****点击查看事务所有限公司 | 未公布 |